李伟、赵黎任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樊新和、马宏伟不再担任
2016年12月27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刘见明同志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审议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樊新和、马宏伟两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乌鲁木齐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命李伟、赵黎两位同志为乌鲁木齐市副市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张玮等两名同志法官职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伊尔夏提·吾斯曼同志代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斯拉木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兆刚出席会议。市领导张爱华、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刘成源、马宏伟、安尼瓦尔·买买提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樊新和简历
樊新和,男,汉族,1960年3月生,山西汾阳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新疆大学自然地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979.11 喀什市城建局规划管理股工作;
(其间:1981.09~1982.10在自治区城建专业培训班学习;1983.09~1984.10在天津大学建筑系学习);
1984.10 喀什市建委设计室工作;
1987.02 喀什市建委设计室副主任;
(其间:1988.09~1991.12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建筑学专业脱产学习);
1991.12 喀什市建委城乡规划设计室主任;
1994.07 喀什市建委副主任(正科级)(主持工作);
1996.04 喀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建委主任、人防办主任;
(其间:1998.08~2000.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8.09~2000.07在新疆大学自然地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11 喀什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喀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2.11 喀什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3.06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2004.09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8.11 乌昌城乡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10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2.02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12 新疆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宏伟简历
马宏伟,男,回族,1962年6月生,新疆乌鲁木齐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入党,大学学历(1984年7月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毕业)。
1980.09 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4.07 待分配;
1984.10 乌鲁木齐市团委工农青年部干部;
1988.09 自治区轻工厅劳动服务公司工作;
1989.11 乌鲁木齐市团委工农青年部干部;
1991.02 乌鲁木齐市团委工农青年部副部长;
1993.07 乌鲁木齐市团委实业发展部部长;
1994.10 乌鲁木齐市团委办公室主任、实业发展部部长;(其间:1997.04--1997.07在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01 乌鲁木齐市纪委常委;(其间:2001.10--2002.01在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县级干部理论培训班学习);
2003.06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委副书记;(其间:2004.04--2004.09在成都市成华区挂职任区委常委);
2005.08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4 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乌鲁木齐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
2007.01 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乌鲁木齐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其间:2010.03--2010.07在中央党校新疆县处级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2 任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市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
2014.12-2016.12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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