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题:唤醒“沉睡”的农村资产——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新华社记者 李延霞、刘铮、袁军宝
长期以来,缺少有效抵押物是农民贷款难的主要原因。记者调研了解到,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行以来,原本“沉睡”的农村资产变成了“活钱”,有效缓解了“三农”融资难题。
“两权”抵押贷款缓解三农融资难题
“6亩8分地,能贷出3.4万元,真是帮我解决了买拖拉机缺钱的大问题。”在山东德州市武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四女寺镇大孙庄村村民孙国魁边说边给记者展示刚办完的评估认定书。
孙国魁告诉记者,他最近打算买辆七八万元的拖拉机,但手头缺钱,听说承包的土地可以抵押贷款,便过来试试看,“没想到不用两天手续就办完了,只需要再交给银行,很快就能拿到贷款了。”
在江苏省仪征市,兆鹏畜禽养殖场负责人赵根通过抵押农房拿到了农行江苏分行的30万元贷款。“今年想扩建高效规模养殖场,资金是个大问题,农房抵押贷款在关键时刻帮了大忙。”
在全国,像孙国魁、赵根这样受益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农民还有很多。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41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8亿元。
除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林权等其他农村产权也在盘活。地处浙江省西南部的丽水市,90%以上地域为山地丘陵。“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全面盘活了丽水巨大的林业资源,有效解决了林农和林企由于抵押物缺失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使林木资源变成了‘资本’,青山变成了‘金山’。”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孔祖根说。
截至今年10月末,丽水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9.7亿元,余额52.6亿元,惠及林农20余万。
银政合作健全机制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涉及土地确权、担保登记、风险处置等诸多方面,银行与政府双方紧密互动,是业务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在信贷政策上,农业银行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所需信贷规模优先匹配、敞开供应,对“两权”试点地区,放宽试点行准入条件。
针对“两权”抵押贷款出现风险后处置难的问题,农行江苏分行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合作,成立了全省性的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按1:10的比例放大规模,以“基金担保+农村两权抵押+农户”的模式发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即一旦“两权”抵押贷款产生风险,先由财政风险补偿基金代偿不良贷款,再对借款农户进行追偿归还基金。
“通过政府增信一方面解决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约定了利率水平上限,又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进一步降低了农民融资成本。”农行江苏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吴良超表示。
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丽水设立了市、县两级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林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建立起从林权评估、抵押登记、流转交易、抵押担保到发生不良贷款处置的健全平台。
福建省永春县推出“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指导价”,针对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万元以内的贷款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参照该“指导价”得出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
试点推广面临难题待解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两权”抵押贷款在推广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难题。如何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农行重庆分行农户金融部主任吴克岊表示,农村土地和农房产权处置变现渠道不畅是当前试点推广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方面,土地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严格限定了农村房屋的转让必须是同村村民之间进行,但村民一般不愿承担邻里压力购置本村房屋,农房处置变现难。另一方面,产权交易市场不够活跃,多数区县成立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主要用于农户土地的经营流转,而非处置交易流转。”
吴良超也表示,农民住房财产确权颁证率低、农民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导致抵押物价值确定难、缺少抵押物处置和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是农房抵押贷款面临的几大难题。
对于开办“两权”抵押贷款,银行有积极性也有顾虑,但更多的是期盼:土地确权的进度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要尽快搭建运作,风险资金的补偿力度要加大,相关法律的修订要及时跟进……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认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能否见效,不仅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和农民的意愿,还取决于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试点的相关政策,普惠金融要走出一条兼顾公平和商业可持续的真正惠及广大农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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