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全车更换零件 维修公司偷工减料近10万元
重庆晨报 阅读:53 2024-11-23
送去公司维修,没想到取车时却发现维修方没有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全部更换汽车零件,这让他差点损失近10万元。
廖先生是璧山人,不久前,他的爱车长安福特锐界2.0越野车有些问题,他便把车送到璧山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双方约定,要全部更换汽车零件。
但取件时,廖先生才发现,维修方并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维修,通过对比维修前后照片,能明显发现部分零件并没有“以换代修”。
廖先生随即通过电话联系了维修方并进行了录音,维修方承认了此事,并表示愿意进行一定经济补偿。廖先生无法接受该处理办法,与维修方协调无果后,遂到青杠工商所投诉。
青杠工商所接诉后立即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廖先生的车辆未进行更换的零件全部为国外进口,共价值90995元,当地并没有该种零件售卖,该汽车维修公司表示如果单独进货,成本极高,故未按合同进行更换。
经工商所调解,维修方提出将廖先生的车送到4S店更换零件,费用由该汽车维修公司承担。双方对此调解结果感到满意。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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