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十三五”将有效修复受损重点区域
中新网海口12月17日电 (记者 王子谦)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孙书贤17日在海口表示,“十三五”时期国家海洋局将加强治理修复工作,有效修复受损海湾、河口、湿地等重点区域。
孙书贤在参加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海口年会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筑共享美丽海洋》的致辞时说,近年来国家海洋局积极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先后编制了《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制定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路线图”和“时间表”;制订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法规,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他介绍,近年来国家海洋局先后批准建立海南三亚等24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沿海地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标杆”和“试验田”。开展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以深圳为试点创建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国家级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
他指出,2016年国家海洋局印发在全国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海洋督察制度在东海区率先开展试点,已经提交国务院审查;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已在山东、江苏、广东等省先期实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框架已经搭建;围填海计划总量控制制度和海域分级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
据悉,2016年中国沿海18个城市利用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将对140余公里岸线、5300公顷滨海湿地、6400公顷海域实施整治修复,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趋好。
孙书贤说,中国在不断完善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业务体系,全国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总数达到235个,年均开展14大类8000余个站位的监测,年均获得监测数据240万个以上,建设在线监测设备近百台(套),同时建成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和海岛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对海域海岛资源实施常态化监视监测,并在国际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他指出,中国正在不断健全海洋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开展“碧海行动”等海洋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十二五”期间共开展生态保护检查20余万次,检查项目约4.3万次,查处海洋生态违法案件3426次,有效地震慑了海洋生态破坏行为。
孙书贤介绍,“十三五”时期国家海洋局将采取规划引领、区划指导、红线划定等多种手段调整优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布局,切实提高开发效率;从资源总量控制、市场化配置、严格资源环境管理三个方面来促进海洋资源的节约利用,切实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快推进海洋督察、生态红线、区域限批、总量控制等重点制度,加快提升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的依法行政水平,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环境、保护资源。
他说,“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实施好蓝色海湾整治、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好重大项目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修复受损海湾、河口、湿地等重点区域;积极实施智慧海洋、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建设、“一站多能”等重大工程,切实提高海洋监测评价、应急响应、生态保护修复等基础能力。
孙书贤表示,中国正加强各涉海部门之间横向协调和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联动,强化公众参与,形成人人、事事、处处、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人成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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