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982名纪检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江苏省淮安市纪委坚持从严管理自身队伍,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内部监督,结合本地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出台《淮安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报告力求实现从严从细全覆盖。该市规定,全市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包含填报人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等,以及填报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投资、经商办企业等共15个事项,并规定初始报告后,于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上一年度事项变动情况。
今年以来,淮安市982纪检干部对自己家底进行“大起底”,认真细致地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为实现全市纪检干部申报零遗漏,该市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的县处级以下(含县处级)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填报,并明确要求,纪检干部一律实行“逢进必报”。填写后,还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背书后,统一交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室备案、建档。截至目前,全市982名纪检干部已全部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
为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该市还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核查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两种方式。利用软件系统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报告情况;纪检监察干部有信访举报的,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涉及个人重大事项问题反映突出的,对相关报告事项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核查中发现不如实填报并经证实的,将视情节情况予以严肃问责处理,切实以铁的纪律打造执纪铁军队伍。(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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