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张学林把贫困村建成全国闻名小康村 居功自傲落马
“功劳簿”不是任性借口
“功劳大了,多少人反对,他也不放在眼里”“在与其谈话时,他上来就表功,说自己获过哪些荣誉,干过哪些事,对其违纪违法行为闭口不谈”……近日,河北省涉县更乐镇红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曝光,从种种事实来看,居功自傲是其“踩线越轨”的重要原因。
因为忘我工作,把一个贫困村变成全国闻名的小康村,张学林过去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红铁人”,并先后40多次被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然而,面对成绩和荣耀,张学林没有化激励为动力,以更饱满的工作劲头来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反而沾沾自喜、自我膨胀,开始目无法纪,放纵个人私欲:工作中独断专行,为其“恩人”办落户;用人上任人唯亲,培植家族成员和亲信;行为上肆无忌惮,侵占村集体资金……张学林就这样一步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在现实中,大多数党员干部在成绩和荣誉面前,都能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但也不乏一些“张学林”式的党员干部,有了一点成绩后,就迷失自我,放大个人作用,以功臣自居,把成绩当作任性的资本,不仅放松自我要求,甚至还产生“回报”心理,认为自己“拿一点,占一点”都是理所当然的。纵览近年来落马官员的案例,可以发现,有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从刚工作时的踏踏实实变为走上重要岗位、获得荣誉之后的贪污腐化。
居功自傲心理的产生,从根本上说,其实还是个人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靠,才会简单地把工作成绩归功于个人,忽视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根本作用。
为人民服务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出了成绩,应明白功勋章“有你的一小半,更有党和人民的一大半”,没有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支持,个人是干不出这么大成绩的。而自己获得的荣誉称号,也不仅含有对之前工作的肯定,更饱含了组织和群众对自己今后的期待以及更高的要求。
此外,张学林的案件也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不论功劳多大,只要违反纪律,都将受到惩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若以为有了“功劳簿”就有了任性的特权,最终只会留下悔恨。(彭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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