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排查扶贫领域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
清远连州市西岸镇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为25户不符合享受国家搬迁安置补助条件的农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50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郑瑞丰违规批准购置农业机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广东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在2016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省纪委在今年5月初专门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建立了市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市县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各地级以上市也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本级工作格局。如珠海、韶关、江门、湛江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了各县(市、区)的党委书记和部分镇党委书记,要求当地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脱贫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线索摸排,建立全省台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七大领域之一,进行全面摸排;同时,高度重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镇为单位建立线索台账,由专人负责本级线索台帐的动态更新,每月初逐级报上级纪委比对汇总。省纪委专门开通作风举报网、作风暗访网等公开监督举报平台,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集中处置。
各级纪委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广州市纪委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市执行扶贫工作纪律,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和投资效益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一批“为官不为”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梅州市纪委主要领导带头进村入户搜集线索,每位班子成员走访群众15户以上,全市共收集线索197条。汕尾市统筹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成立若干联合工作组,对镇(街)纪检人员实行地域回避,开展分片联合、交叉摸排工作。
坚持“四管齐下”,精准执纪问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加强对扶贫牵头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扶贫责任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扶贫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突出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大领域,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重点问题,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案件安排最精干力量及时查处,每月初将上月办结案件纳入台账,逐级上报至省纪委汇总形成全省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总台账。同时,定期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惩戒警示作用。
为加强对各地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导,省纪委组织了5个抽查组,每月派员随机选择市县镇村实地抽查,对当地扶贫领域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两个台账进行抽查核实,对扶贫领域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对在查的扶贫领域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对已查结的扶贫领域重点案件进行剖析,对发案地区和单位整改和以案治本情况进行回头看。(广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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