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网络拍卖平台提供者不收钱 但辅助工作有偿

中国新闻网 阅读:60 2024-11-23

­  中新网8月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今日表示,网络司法拍卖,法院与网络提供者不能收钱,是“零佣金”。但在拍卖执行过程当中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办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有记者提问称:“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既有6块钱的茶叶罐也有4亿多的土地使用权,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否需要支付拍卖佣金。此外,拍卖辅助工作的费用如何承担?”

­  张根大表示,网络司法拍卖这六个字词,一个词,一个概念,现在形成了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通过司法解释形成了特别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他做一个普法式的介绍。

­  拍卖分成两类,一类是商业拍卖,拍卖公司拍卖名人的字画,这是商业拍卖。第二类是司法拍卖。

­  张根大称,网络司法拍卖首先确定它是司法拍卖,司法拍卖跟商业拍卖不一样,商业拍卖是包括拍卖机构各种行为都是有偿的提供服务。司法拍卖并不是拍卖机构、拍卖行在拍卖,是法院在拍卖。

­  借用传统的拍卖来说,敲这个锤的人不是拍卖师,是法院的法官执行人员在敲这个锤,当然网络上并没有敲锤的具体影像。

­  张根大强调,商业拍卖和司法拍卖不一样,商业拍卖运用的是《拍卖法》,它适用《拍卖法》,而司法拍卖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得不够具体,需要出台这个司法解释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里面还有一个分类是网络拍卖和现场拍卖,以前都是现场一个屋子里,拍卖师敲着锤子,大家举牌子。网络上是通过网络的平台大家来竞价,通过技术手段来确定你出价、竞价是否成功。这是网络跟现场是传统和互联网发展而形成的分类。

­  而网络司法拍卖首先是用网络的平台,不是现场,它的性质是司法拍卖,他做这样普法的宣传就是让大家了解这个大前提以后,再来理解后面的事情就更容易。

­  张根大指,司法拍卖,肯定不像拍卖机构一样要收钱,法院是不能收钱的,所以出现 “零佣金”的说法,但是网络司法拍卖网络提供者可不可以收钱呢,目前的规则是网络平台提供者优质价廉,但是现实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不收钱。

­  张根大说:“也许有人问,网络提供平台不收钱,不是亏了吗。年轻人应该都知道,网络只要有流量,有人去上网就能收到钱,如果一个网络是没有人上网,没有人气的,肯定这个网络办不下去,这样大量的司法拍卖上它的网,他们‘零佣金’也很乐意,甚至于有人说倒贴钱都愿意干这个事,所以现实中,网络平台的提供者也是不收钱的,‘零佣金’的概念就出来了。”

­  张根大续称,但“零佣金”并不等于说这个拍卖过程里面所有的成本都是网络提供者来承担或者法院来承担。所以司法解释规定,比如拍卖的是房子,有人要去看房子,要有人领着去,再比如说这个房子是什么样,要拍视频传到网上去,也可能拍照片传到网上去,让买受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的可以通过网上图片和视频基本了解就可以确定了,有的可能还要现场去看。

­  这些辅助工作是可以委托社会相关机构来进行,这个委托是有偿的。而这个钱叫做执行费,执行过程当中实际的支出费用,法律规定执行过程当中的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