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干部通报首现“在国企改制中违规决策”
昨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振超,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成云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第三虎”和四川“第六虎”
公开资料显示,杨振超,现年56岁,2013年1月调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此前,他长期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任副经理、经理等职务,2003年2月任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次年担任安徽省国资委主任,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任淮南市委书记,此后担任安徽省副省长职务。
杨振超是十八大以来,安徽落马的“第三虎”。此前,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先后接受组织调查。
李成云,现年61岁,起步于四川广安县法院陪审员职务,此后长期在四川省机械工业厅任职,2001年至2006年担任德阳市委书记,之后任四川省国资委主任,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四川省副省长职务。
李成云系四川“第六虎”,此前,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均被中纪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此外,四川省军区原政委叶万勇因涉嫌严重违纪,2014年5月军委纪委对其立案调查,2014年8月移送军事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人均曾担任省级国资委主任
据中纪委官网消息,今年4月9日,李成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5月24日,杨振超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昨日,二人同时被宣布“双开”。
北京青年报记者对比二人履历发现,杨振超、李成云仕途有不少相似点。如二人在任职副省长之前,都曾主政一方,杨振超曾于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任安徽淮南市委书记,而李成云于2001年至2006年任四川德阳市委书记。
此外,“都曾任省国资委主任”也是上述二人的共同点,杨振超在任淮南市委书记之前,曾任职过“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而李成云,在卸任德阳市委书记后,便转任四川省国资委主任。
首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
在26日上午有关杨振超和李成云的通报中,都有与国有企业相关的内容:杨振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李成云“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的说法,系中管干部通报中第一次出现。上月2日,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曾被通报“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失职渎职犯罪”。
据对比,二人均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共同情节。此外,李成云还涉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副部级通报中少见“涉嫌贪污犯罪”
在对杨振超的通报中,还涉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纪委对副部级以上高官的通报中,涉及“贪污”情节的并不多。
今年5月25日,“涉嫌贪污犯罪”的情节也曾出现在广西体育局原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冬梅(正厅级)的通报中。张冬梅涉嫌贪污犯罪的原因,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骗取专项资金”。而在去年2月,在中纪委对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的通报中,也出现过“贪污巨额公款”“贪污、受贿、行贿等问题涉嫌犯罪”的表述。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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