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钜盛华因违反相关法规双双吃监管函

中国新闻网 阅读:73 2024-11-23

­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万科、钜盛华因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例,21日,两公司均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  监管函指出,7月20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公司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此前,公司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

­  深交所指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深交所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  同时,深交所在给钜盛华的监管函中指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深交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按照相关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深交所对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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