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修订计生条例高收入人群不额外加倍收抚养费
三胎(含三胎)以上的超生将统一按照计征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再像过去那样按孩次再加倍征收。高收入的超生人群也将不再被额外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做了上述规定。
社会抚养费超生三倍计征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各地陆续根据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当地人口与计生条例进行修订。深圳市此次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目前,各省市已经完成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修订大都规定,对于三胎以上的超生将加倍征收。 此次深圳市取消了超生多孩按孩次加倍征收的规定,并删除了高收入人群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款。
2014年,著名导演张艺谋因为超生被征收748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他生育了三个子女,符合多孩加重征收的规定,另一方面也跟他的高收入有关。此前的社会抚养费规定,高收入者要按照其超出社会平均收入的部分加倍计征社会抚养费。按照深圳市修订后的规定,天价社会抚养费征收单将不会再现深圳。
《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超生二个以上子女,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关规定,统一规定为“每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
除此之外,条例修改内容还包括,合法生育的夫妻,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对夫妻双方户籍在不同省份的,改变了过去适用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选择适用再生育子女的规定。
至于倍受各方关注的抢生二孩要不要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涉及。
前置把关规定拟取消
本来可能被一家单位聘用,因为超生被最后取消了资格;本来可以办理随迁入户,因为超生被最后否决。类似现象有望在深圳消失。
《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大部分计划生育前置把关规定。
深圳市此次在修订说明中表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原有严格的计生把关规定进行了梳理,顺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取消了不合时宜的前置把关规定:一是取消随迁入户的计生把关;二是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三是取消住建部门办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
按照此前的规定,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的入户、聘用或租售房等事项。
这也就是说,在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出生入户、就业等群众生活的重要事项将在深圳率先与计划生育证明脱钩。
深圳市在修订说明中表示,出生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之后,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缺乏了有效手段,因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无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信息不完整或涉嫌虚假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同时为了保证亲子鉴定查办计生违法生育案件的顺利开展,规定亲子鉴定费用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经费预算。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对第三胎以上的超生人员依然做出了计生前置把关规定。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第三胎以上人员调动、录(聘)用手续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公立学校办理流动人口子女新生入学、转学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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