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任免王可、唐仁健、潘礼安、秦邦元、于开林、周海英等职务
中国经济网南宁7月11日综合报道(尹彦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当代广西》公布自治区近期人事任免(2016年第13期),具体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批准:
王可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党委决定:
免去唐仁健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
自治区党委批准:
潘礼安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正厅级纪律检查员;
秦邦元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正厅级纪律检查员;
于开林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组组长、正厅级纪律检查员;
周海英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
李祚标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
黄小奇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
杨家庆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
符燕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
肖祥华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黄信章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
梁远略同志任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韦爱柳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7年2月);
罗诗汉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容传文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林家燕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7年2月);
区柱天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免去其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林华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陈才绍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纪检组组长;
班美月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宁小平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组组长;
陈翔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纪检组组长;
沙君俊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6年12月);
何江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组长;
兰丽萍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郑文临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陈子建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6年12月);
邹颖明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6年7月);
黄汉荣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韦良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组长;
陈泽益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组组长;
周微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组长;
张永如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组组长;
苏力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金顺南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6年7月);
韦云忠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试用期至2016年7月);
帅志琴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
许灌江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李晓泉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组长;
李玉仙同志(女)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关超坚同志任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彭健铭同志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莫泰意同志任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局长(总队长)(副厅长级);
免去罗卫东同志的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胡晶波同志(女)任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吕洁同志(女)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建文同志任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饶为国同志任广西科学院副院长;
免去陆海生同志的广西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林树恒同志任广西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树恒同志的自治区农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黄晓娟同志(女)任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黎琼锋同志(女)任贺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国强同志任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海文同志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漆同斌同志任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巡视员;
梁艺同志任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副巡视员;
免去何良军同志的广西民航机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欧波同志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免去蹇兴超同志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职务;
周卫同志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夏振林同志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汪夏明同志的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夏明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免去金昌宁同志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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