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有效带动了整治工作全局。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贵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显泉为他人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销售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至2024年期间,梁显泉利用担任贵医附院急诊科副主任、主任,市二医党委书记、院长,贵阳市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药品销售准入资格、药款拨付和承接负压救护车、X射线摄影成像系统采购等项目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梁显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梁显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东南州剑河县委原书记袁尚凯为他人在乡村振兴项目、民生项目承揽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24年期间,袁尚凯利用担任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黄平县常务副县长、剑河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通组路、肉牛养殖基地办公楼、太阳能路灯安装、村庄整治、村污水处理、学生宿舍楼扩建等项目承接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袁尚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袁尚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毕节市原督办督查局局长禄春燕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问题。禄春燕退休后,在明知尚勇等人存在殴打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堵路堵工等手段排挤商砼市场行业其他从业者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接受尚勇等人邀请到其控制的毕节远大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利用其曾担任毕节市委副秘书长、督办督查局局长的影响力,为尚勇及远大公司站台,为该涉黑组织拓宽攫取经济利益的“门路”出谋划策,积极替尚勇“打理”该公司。禄春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禄春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县长级干部李桂军为相关企业在环评审批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05年至2020年期间,李桂军利用担任原六盘水市环保局污染源控制科科长、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副局长及市生态环境局副县长级干部等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承接、洗煤厂环评审批、煤矿环保项目验收和环保专项资金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企业巨额财物。李桂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李桂军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西南州晴隆县沙子镇党委原书记柏杨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搞“面子工程”问题。2022年至2024年期间,柏杨担任晴隆县沙子镇党委书记期间,在实施沙子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沙子镇三合社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在显眼位置铺装红色透水砖田园步道,在路边田边建“护栏”“围栏”“景墙”并粉刷成五颜六色,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柏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柏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顺市紫云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谢先华为他人在学校工程项目承揽、营养餐配送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谢先华利用担任紫云县原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校室外运动场建设等工程项目承揽,以及学校营养餐配送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24年9月,谢先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东南州施秉县市政服务所原八级职员唐强为他人在房屋产权办理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唐强利用担任施秉县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房开项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工程项目资金分配、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24年9月,唐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南州瓮安县建中镇高坪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正燚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至2024年期间,王正燚利用担任瓮安县建中镇高坪村村委会副主任,以及负责村级报账及公墓资金使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收取集体公墓墓穴销售款过程中,通过不开票或开票不入账等方式,将收取的86个公墓墓位费截留归个人用于赌博及日常消费;截留资金已全部追回。2024年7月,王正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建中镇高坪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上述8起典型案例,有的政绩观错误、滥权妄为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以权谋私、违规插手承揽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有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有的收受供应商好处、谋私利饱私囊;有的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为所欲为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省委、省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谋福祉。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群众利益维护好保障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生态环保、食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严惩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查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以可感可及的正风肃纪反腐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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