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最大网络赌球案宣判 涉案3.8亿16人获刑
3月1日,浙江省台州温岭法院对涉案金额高达3.8亿的该市最大网络赌球案的1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至3万元不等。
宣判现场 浙江在线 图
2013年年初以来,赵某从他人处获得了一家名叫皇冠的赌博网站的“登二”账号(即二级账号)担任代理,并发展了多人为下家,接受投注,抽头渔利。
期间,赵某的赌球生意越做越大,下家也越来越多。妻子帮他记账及进行银行转账,两个堂侄也来管理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
至2015年11月,赵某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亿元,从上家获取抽头返利2%-2.3%不等。
周某和周某某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也是赵某的下级代理。
2013年2月以来,哥哥周某从赵某处获得皇冠赌博网站的三级代理账号,发展下家,接受投注,抽头渔利。
弟弟周某某自2014年9月开始协助哥哥与上下家间进行转账结算。
至2015年11月,周某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从上家获得抽头返利2%,周某某涉案金额2100万元,非法所得2万元
因为有“返水”,这个赌球网络越来越大,下家又不断发展了新下家。本案中,共有涉案事实11笔。除了赵某,另外10笔涉案事实都是赵某的下家或者下下家等所为。11笔的涉案金额加起来,达到3.8亿元。
好在这个网络赌球团伙,被警方盯住了。2015年11月24日,警方赴瑞安,抓获了赵某。之后,其余15人也陆续被抓获。这16名被告人中,除了赵某等4人为温州瑞安人,其余12人均是温岭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8人结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其余8人聚众赌博,从中获利,其行为构成赌博罪,亦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赵某等4人系主犯,而其余被告人分别存在自首、如实供述、从犯等情节,依法或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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